|
云南师范大学经济政法学院
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课程教学大纲
【课程名称】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
【课程编码】02A005060
【课程类别】
专业主干课程
【课时】
108
【学分】
6
【课程性质、目的与要求】
课程性质:“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”是我校经济政法学院政教系政教专业本科的专业必修课。
课程的目的:为了使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,树立科学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,增强开拓创新意识,为从事哲学研究打好基础,为学习其他课程提供方法论的指导。
课程基本要求:完整、准确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系列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;掌握基本的哲学分析方法;学会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生活中的各种问题,包括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问题。
【教学时间安排】
本课程计6学分,108学时,学时分配如下:
|
章次 |
课程内容 |
课时 |
备注(教学形式) |
|
1 |
哲学的精神 |
12 |
讲授、讨论 |
|
2 |
马克思的哲学变革 |
12 |
讲授、讨论 |
|
3 |
合理形态的辩证法 |
12 |
讲授、讨论 |
|
4 |
现代形态的唯物主义 |
12 |
讲授、讨论 |
|
5 |
人化自然的观念 |
12 |
讲授、讨论 |
|
6 |
社会生活的实践本质 |
12 |
讲授、讨论 |
|
7 |
人类历史的辩证过程 |
12 |
讲授、讨论 |
|
8 |
人类认识的辩证过程 |
10 |
讲授、讨论 |
|
9 |
人类自由——真、善美的统一 |
6 |
讲授讨论 |
|
10 |
专题讨论(1) |
3 |
讨论 |
|
11 |
专题讨论(2) |
2 |
讨论 |
|
合计 |
108 |
|
【成绩考核方式】
1、成绩评定总则
以百分制计算总成绩,其中平时成绩占40%,期末考核占60%。总成绩满分100分,60分即获得该课程学分(6学分)。
2、平时国际评定
计算主要包括三部分:讨论(20%),作业(20%),期中考察(40%)。重要参考因素:出勤率(10%),课外学习(10%)。
3、期末考核形式
闭卷考试。
|